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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光大银行及其供应商将在收到商品订购信息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订购人商品配送工作(遇公共节假日自动顺延)。
2、由于订购商品为贵重商品,为确保商品的正确发送及保障订购人的利益,订购商品指定发送到账单地址,订购人应亲自接收商品,并同时出具订购人有效证件,经货运人员核实后,在收货单上签字确认。
3、中国光大银行并非商品的销售商,与供应商无代理关系或提供任何担保,任何有关商品或服务(包括商品买卖、商品质量、送货、退货、换货及售后服务和其它相关事宜等)的责任,均由供应商负责,订购人可通过订购商品所附的随箱资料(包括商品说明书、保修卡、发票等相关资料)向供应商询问了解相关信息。若订购人与供应商之间就商品买卖、商品质量、送货、换货、退货及售后服务或其它相关事宜发生争议,须由订购人直接与供应商协商处理。
4、如果商品已在途,由于订购人的原因导致拒绝接收或退货,订购人须承担人民币100元的服务费,并由光大银行从订购人的信用卡账户中代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