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调查
主页>资讯频道> 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失卡保障业务规则

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失卡保障业务规则

时间:2008-07-29    来源:
1、失卡保障服务内容
        中国光大银行为其信用卡持卡人提供48小时失卡保障服务,信用卡在丢失或被盗后,在挂失前48小时内发生的伪冒交易损失,持卡人可向我行申请补偿。
2、失卡保障服务的卡种
        光大银行发行的信用卡经持卡人本人开通(激活)后,均可享受失卡保障服务。
3、失卡保障限额
        普通卡主卡和附卡合计每年不超过5,000元(含),金卡主卡和附卡合计每年不超过10,000元(含),白金卡主卡和附卡合计每年不超过30,000元(含)。如果丢失多张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则赔付总额不超过客户所丢失的最高卡种对应的赔付限额。
4、失卡保障的范围
        信用卡丢失或被盗后,在挂失前48小时内发生的被冒用交易损失,不包括凭密码进行的交易。
5、以下情况之一,银行将不提供失卡保障服务
        (1) 持卡人存在欺诈行为或其他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
        (2) 信用卡被家庭成员或持卡人熟知的人使用的;
        (3) 信用卡被出租,转借的;
        (4) 信用卡背面未签名的;
        (5) 经银行调查,认定属于持卡人亲笔签名授权的交易;
        (6) 未能按时提供银行要求的证明文件,或不协助银行进行调查的。
6、失卡保障受理
        持卡人在知晓卡片丢失或被盗后必须立即挂失,按照规定交纳挂失手续费,未挂失卡片不享受失卡保障服务。如挂失前48小时出现卡片被冒用交易,须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通过客服中心95595申请失卡保障服务。持卡人应在挂失后45日内填妥《中国光大银行失卡保障申请表》,同公安机关出具的报案回执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通过中国邮政EMS或挂号信方式邮寄至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5号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7层风险部,邮编100085。
7、 账务处理
        我行在收到失卡保障材料后,持卡人可暂时不用偿还相应金额,我行将在30日内通知持卡人受理结果。符合补偿条件的,补偿金额将支付到挂失信用卡上,不符合赔偿条件的,持卡人须偿还相应金额。
8、其它事项
        (1) 在银行进行调查过程中,如发现持卡人存在欺诈行为,银行将保留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对于构成犯罪的,将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2) 银行可根据风险管理的需要随时调整持卡人信用额度或停用持卡人使用的信用卡。
        本业务规则由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