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取现分期业务介绍
一、取现分期业务概括:
为符合条件的持卡人提供信用卡的取现分期付款业务。持卡人可将本人额度范围内的指定金额由我行信用卡转出至持卡人本人名下的具有银联标识的借记卡账户,并进行分期偿还。该笔分期金额将在办理分期的三个工作日内转入持卡人名下的借记卡。持卡人按照办理业务时约定的期数进行分期还款。持卡人需交付一定的分期手续费。本业务限人民币币种,转出金额在本人信用卡可用额度范围内,临时额度不可办理分期,持卡人每次申请分期的金额最低为人民币100元。
二、取现分期业务收费标准:
取现分期业务手续费等于分期总金额乘以分期期数对应的手续费费率,在分期生效当月扣除,下期一次性收取或按月收取,提前还款手续费不予退还或减免。各期费率标准如下 :
分期期数 |
手续费 |
|
一次性支付基准费率 |
分期等额支付基准费率(每期) |
|
3期(月) |
3.00% |
1.00% |
6期(月) |
5.00% |
0.85% |
9期(月) |
7.00% |
0.83% |
12期(月) |
9.50% |
0.85% |
18期(月) |
14.20% |
0.90% |
注:1、实际执行过程中,我行将根据您的用卡及本行政策情况,在以上费率基础上进行上下浮动,浮动幅度不超过 40%。
2、通过不同的渠道办理取现分期业务手续费支付方式各有不同,均按照各渠道系统展示为准。
3、以12期为例,取现分期每期0.85%的手续费率对应18.32%的年化费率。(以上比率是根据持卡人现金流计算的内部收益率。因客户选择办理的分期产品与账单日间隔、每月实际天数、提前还款、合作商户等不同情况而有差异。)
例如:张先生成功办理了一笔取现分期业务,分期总金额1,800 元,分期期数为3 期。
案例一:(手续费一次性收取)在费率不浮动的情况下,张先生应缴纳的手续费为54元(1,800元*3%=54元),(在费率浮动的情况下,张先生应按照浮动后的费率标准缴纳手续费),并将分期生效当期账单中记账,下期一次性收取。张先生的分期本金按3期(月)偿还,每期(月)仅需还600元(1,800元/3=600元)。若张先生两期(月)即还清了1800元本金,已收取的手续费不予退还或减免。
案例二:(手续费分期等额支付)在费率不浮动的情况下,张先生每月应缴纳的手续费为18元(1,800元*1%=18元),首期手续费将在分期生效当期扣除,以后各期手续费等额按月收取。张先生的分期本金+手续费按3期(月)偿还,每期(月)仅需还618元(1,800元/3+1,800元*1%=618元)。若张先生的账单日是每月8日,若在8日(含)之前,两期(月)即还清了1,800元本金,剩余1期手续费将在本期账单一次性收取。
三、取现分期业务办理渠道:
1、我行主动致电外呼邀约办理。
2、服务专线:400-6666-999转1申请办理。
3、信用卡网站:http://xyk.cebbank.com/ 分期服务。
4、手机微信渠道:关注光大银行信用卡(微信号:xyk_cebbank ),即可实现分期业务线上操作。
5、手机APP渠道:通过相关APP应用市场下载“阳光惠生活”手机客户端并安装,即可实现分期操作功能。
四、取现分期业务注意事项:
1、取现分期业务一经成功办理,不可进行撤销及修改。
2、若因持卡人提供的借记卡账户信息有误,导致汇款失败或错误,后果由持卡人自行承担,持卡人不得因此拒绝偿还分期本金及手续费。
3、持卡人在还款期内需要注销卡片,分期取现未还欠款须先予以提前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