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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部分分期业务分期期限的公告

时间:2023-04-19

尊敬的光大信用卡客户: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光大银行信用卡的支持和信任,为进一步提升客户体验,我行拟增加部分分期业务的可选分期期限,具体内容如下:

自2023年4月21日(含)起,我行拟对账单分期、交易分期及消费总额分期业务,在目前支持分3/6/9/12/18/24期(每期为一个月)的基础上,新增36期的期限选择,实际可申请期数及对应分期利率以各渠道系统实时测评展示为准。

为了更好地为您服务,我行对现有的相关分期协议进行了修订,新版协议详见附件。我行将于2023年4月21日启用新版《账单分期业务协议(2023年4月版)》《交易分期业务协议(2023年4月版)》及《消费总额分期业务协议(2023年4月版)》,具体以各渠道实际展示为准。

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我行客户服务热线95595。

特此公告。


附件:《账单分期业务协议(2023年4月版)》

附件: 《交易分期业务协议(2023年4月版)》

附件: 《消费总额分期业务协议(2023年4月版)》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