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交易达标返还年费政策规则调整的公示
时间:2023-05-24
尊敬的客户,您好:
自2023年6月8日(含)起,成功申请阳光车主卡,孝心标准白金卡,薪悦卡,福白金卡,孝心卓越白金卡等具有首年交易达标返还年费政策的新卡客户,若已成功参与我行交易达标返还年费的活动,即我行已返还年费,为了保证活动公平性,我行会在返还年费之后的下一个年费产生日的次日,重新确认客户上一年度的交易达标情况。若客户因撤销交易导致首年交易不符合返还年费条件,我行会重新收取已返还的年费,且不再因为客户再次交易达标而向客户返还重新收取的年费。
例:客户2023年6月1日成功申请并使用了阳光车主信用卡,每年6月1日为年费产生日。若该客户7月消费满3万元,我行返还了500元年费,我行将于2024年6月2日重新确认客户在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的交易金额,若客户因撤销交易导致交易金额不满3万元,我行将重新收取2023年返还的500元年费。
新卡客户定义:客户为从未持有过任何上述内容中涉及的光大银行信用卡主卡产品,或仅持有光大银行信用卡副卡,或销卡365天以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2023年5月24日